《中山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》解读
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修订了《中山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禁止目录》),已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公布。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:
一、修订工作背景
根据《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省条例)的规定,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6年5月9日公布了《中山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》,明确了允许我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种类,依法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工作。因该目录执行届满一年,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自今年5月起启动了修订工作。经征求意见、听证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,形成了《中山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(2017年修订稿)》,经市政府批准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后,于2017年12月1日公布。
二、《禁止目录》的适用范围
《禁止目录》适用于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小作坊,主要是明确了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。
三、哪些小工场属于食品小作坊?
根据省条例的规定,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,从业人员较少、生产加工规模小、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,生产加工传统、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者。
四、禁止目录和允许生产的食品有什么联系?
根据省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,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乳制品、罐头、婴幼儿配方食品、酒精勾兑酒、保健食品等多类食品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国家对32类食品的分类,制定了《禁止目录》,明确了中山市范围内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种类。同时,根据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,允许我市食品小作坊生产一些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的传统、特色食品,允许生产的食品品种分类标注在《禁止目录》的备注栏。
五、目前我市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哪些食品?
经过本次修订,我市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以下10类食品:
1.生湿面制品,传统手工制作的湿米粉(河粉、濑粉等);
2.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;
3.酱卤肉制品(酱卤肉类、糟肉类、白煮类、其他),熏烧烤肉制品(熏肉、烤肉、烤鸡腿、烤鸭、叉烧肉、其他);
4.酱腌菜(调味榨菜、腌萝卜、腌豇豆、酱渍菜、虾油渍菜、盐水渍菜、其他),自然干制蔬菜;
5.粽子类,发酵面制品(馒头、花卷、包子、豆包、饺子、发糕、馅饼、其他),非发酵面米制品(窝头、烙饼、其他);
6.非发酵性豆制品(豆浆、豆腐、豆腐泡、熏干、豆腐脑、豆腐干、腐竹、豆腐皮、其他);
7.天然肠衣;
8.水产调味料(咸蚬蚧调味料);
9.非即食的冷藏预制调理肉类;
10.非即食的鱼糜制品。
六、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?
本次修订,主要是根据有关单位的意见,在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种类中增加了以下4种食品:
1.天然肠衣:指利用猪、牛等动物的肠,去除粘膜后干制而成的坚韧半透明薄膜,主要用途是广式腊肠的原料。
2.咸蚬蚧调味料:以新鲜蚬为原料,加盐、酒经发酵调味而成,主要用途是小榄炸鱼球的蘸料。
3.非即食的冷藏预制调理肉类:以鲜(冻)畜禽肉为主要原料,经绞碎(或不绞碎)、调味、搅拌、冷藏等简单加工制成,主要产品包括调味肉扒、肉丸、肉馅,其中肉馅的主要用途是水饺或云吞的馅料、生滚肉丸粥的原料等。
4.非即食的鱼糜制品:以鲜(冻)鱼肉为主要原料,经绞碎、调味、搅拌、冷藏等简单加工制成,代表产品是小榄炸鱼球或古镇鱼饼的原料。
七、《禁止目录》和食品小作坊有什么关系?
食品小作坊要依法经营,应当按要求申办《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》。申请登记的条件之一,就是生产的食品种类符合《禁止目录》的要求。换句话说,生产被禁止的品种是不能取得登记证的。
八、食品小作坊要去哪里办理登记手续?
各镇区的食品小作坊经营者,应当到本镇区行政服务中心,在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窗口办理。具体地址如下:
受理单位 |
受理地址 |
联系电话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火炬开发区分局 |
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国际会展中心外商写字楼一楼(行政服务中心) |
89893996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石岐分局 |
石岐区民科西路2号石岐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|
86181301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东区分局 |
中山市东区起湾北道12号华鸿水云轩5期7幢1层(行政服务中心29、30号窗口) |
88816156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西区分局 |
西区升华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 |
85116821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区分局 |
中山市南区康南路13号(南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) |
88891715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桂山分局 |
五桂山商业街68号行政服务中心 |
88209293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小榄分局 |
中山市小榄镇永宁兴宁路1号 |
87866216 |
古镇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|
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3号楼4楼 |
22367990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横栏分局 |
横栏镇长安南路110号 |
87866308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东升分局 |
东升镇东港大道24号之一(东升镇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) |
89818728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港口分局 |
港口镇兴港中路159号(港口工商分局)二楼窗口 |
88488329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沙溪分局 |
沙溪镇宝珠中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3号和5号窗口 |
87866368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大涌分局 |
大涌镇德政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(即住建局办公大楼一楼)5号窗口 |
87725017转806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圃分局 |
黄圃镇新地大道70号(黄圃行政服务中心)24-25号窗 |
28113003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头分局 |
南头镇南头大道西112号(业务大厅) |
87866538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东凤分局 |
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行政服务中心 |
22635789 |
阜沙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|
阜沙镇阜港东路21号(行政服务中心3号窗口) |
23452378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角分局 |
三角镇月湾路20号(行政服务中心一楼) |
85625206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民众分局 |
民众镇兴泰路6号卫计局办公楼四楼 |
85168357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朗分局 |
南朗镇美景大道44号行政服务中心 |
85200307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乡分局 |
中山市三乡镇建设路11号食药监前台(三乡工商分局一楼) |
85889995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坦洲分局 |
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3号 |
86283282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板芙分局 |
板芙镇政府北侧经贸大楼一楼 |
86502289 |
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神湾分局 |
神湾镇彩虹路3号 |
86607880 |
九、办理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?
请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《办事指南》栏目查阅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新办》。特别提示三点要求:一是办理登记需要提交《个体户营业执照》,二是生产的食品必须在我市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的10类食品范围内,三是小作坊的布局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《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》的相关规定。
十、我最近很忙,以后再办行不行?
根据全省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的要求,所有食品小作坊必须于2017年底前进行登记;不能按时登记的,在领证前自行停止生产;无证生产的一律予以取缔。为保障您的切身利益,请尽快申请登记。
原文相关链接:关于修订《中山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》的公告